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推出「115年度寺廟彩繪泥塑工藝保存修護補助」,旨在鼓勵民間單位保存與修護製成年代逾五十年或出自名家名人的寺廟彩繪及泥塑工藝作品。本補助對象為管理這些作品的登記立案單位,最高可獲計畫總經費 50 % 的補助,但同一受補助者年度累計金額以 25,000 元為限。總預算為 1,500,000 元。申請單位需在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間,備妥申請書、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提出申請。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者將優先獲得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彩繪泥塑工藝」作品的管理單位(需登記立案並具統一編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修護之彩繪或泥塑工藝作品製成年代逾五十年;申請修護之彩繪或泥塑工藝作品出自名家名人,且該名家名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專書、專文或研究資料介紹之工藝名家名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在案之工藝保存者/經內政部刊印或文化部審查通過之傳統工匠或匠師
・補助寺廟彩繪泥塑工藝保存修護:補助金額以不逾總經費 50 % 為限
・同一受補助者於同一年度之補助累計金額:以 25,000 元為限(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115年度總預算:1,500,000 元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或親送至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B1)
・重要時間點:審查結果由本處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將補助名單公佈於本處網站
・注意事項: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者,優先補助
最高1,500,000元
2026/03/01 ~ 2026/03/31
申請書(含申請總表、保存承諾切結書、無償使用同意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關係揭露表或切結書)、計畫書(一式五份)、申請單位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統一編號編定文件影本、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簽訂之合作意向書)
電話:06-2213569*613|地址:704033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3號(許石音樂圖書館B1)
資料來源:https://tmach-culture.tainan.gov.tw/page.asp?mainid={C1D19E47-49D1-407E-9334-7632D8B49A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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