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提供 0 歲至未滿 12 歲兒童及其照顧者免費使用多樣化的遊戲與學習空間。服務項目包含親子遊戲室、教玩具操作室、親子圖書室、探索室、兒童育樂室、3D 童樂室及感覺統合室,各空間依兒童年齡設有不同服務對象與人數上限。入場時,幼兒需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空間使用登記表,部分空間需額外提供年齡證明文件。中心旨在為兒童提供安全、豐富的成長與互動環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年齡介於 0 歲至未滿 12 歲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0 歲至未滿 7 歲幼兒,須有滿 16 歲以上親屬照顧者陪同(每名幼兒至多 2 位照顧者);7 歲至未滿 12 歲兒童
・0 至未滿 7 歲親子遊戲室:人數上限 30 組親子
・教玩具操作室:人數上限 15 組親子
・親子圖書室:人數上限 15 組親子,限內部閱覽
・0 至未滿 2 歲探索室:人數上限 8 組親子
・7 至未滿 12 歲兒童育樂室:人數上限 25 人,需登記使用,每項設備使用以 10 分鐘為限
・3D 童樂室:人數上限 40 人,每位兒童可借用 1 項桌遊,不限時間,歸還後可續借
・感覺統合室:人數上限 30 人(週六、週日開放)
・申請方式:現場辦理,入場時出示幼兒有效證件並填寫空間使用登記表
・需脫鞋進入之空間,成人皆需穿著襪子;攜帶之包包(大於 20X20 公分者)、物品、飲食等需放於置物櫃;進空間前應洗手消毒;如有生病、發燒(額溫超過 37.5 度)、咳嗽或有傳染病等,請勿進入;空間人數超過上限時,得依現場實際情況暫停開放進入;愛惜公物,使用教玩具後歸回原位,如有損壞、遺失依情節賠償;空間內禁止飲食、吸菸、睡眠,勿喧嘩吵鬧奔跑影響他人;陪同未滿 7 歲兒童至空間之照顧者,應全程陪同照顧指導兒童安全適當使用,禁止使用手機(3C 用品)、看書報等影響專心陪伴照顧兒童之行為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幼兒有效證件、空間使用登記表、幼兒年齡證明文件(適用於 0 至未滿 7 歲親子遊戲室、0 至未滿 2 歲探索室)
電話:07-3850535|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服務時間:每週二至週日 上午 8:50 ~ 11:50、下午 1:50 ~ 4:50
資料來源:https://cwsc.kcg.gov.tw/cp.aspx?n=6110D86D83621F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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