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推出「菁英圓夢」計畫,旨在鼓勵清寒榮民(遺眷)子女前往國外一流學府深造。此計畫提供一次性專案補助,大學生每名可獲 400,000 元,碩、博士生每名可獲 500,000 元,以減輕其國外求學期間的生活壓力。申請對象為未滿 35 歲的榮民(遺眷)子女,且家庭所得需符合特定門檻。申請者需具備國內高中或大學學歷,並已獲得國外大學入學資格,所選學校須列於教育部參考名冊內。申請採通信方式,需於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間寄送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榮民(遺眷)子女;未滿 35 足歲;男性須符合兵役法相關規定;榮民及其配偶或遺眷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補費、贍養金者,或支領金額未超過 38,990 元;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家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 1,140,000 元;就讀國內高中、大學,並申請獲得國外一流學府入學資格;所就讀學校須為「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登載之學校(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不可申請:已獲國內公部門公費留學補助者;申請文件或資料虛偽不實者
・大學補助:共計 3 名,每名 400,000 元
・碩、博士補助:共計 8 名,每名 500,000 元
・申請方式:通信申請,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59號6樓,收件人為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重要時間點:4月1日前公告;7月15日前完成評選;7月30日前公布;8月底前完成公開頒贈或撥款;未繳在學證明者,俟其繳交後再行頒贈或撥款
・注意事項:各學程均採一次性專案補助;同一學程不得重複申請;申請高學程獲補助後,不得再申請低學程;各學程未曾獲補助者優先;申請時繳交各項資料,不予退還;本計畫各項評分標準,依評審委員會最後決議為準,申請者不得異議;未獲補助者,不另行通知;獲本計畫補助人員,可依其學術專長及個人意願協助榮民(眷)服務照顧及榮民文化推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