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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提供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旨在協助 18 至 29 歲未在學的本國籍青年,減輕因跨區尋職所產生的交通、搬遷及租屋負擔。符合初次跨域尋職定義(未曾參加勞保且求職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的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連續受僱滿 30 日後,可申請求職交通、異地就業交通、搬遷及租屋等四類補助。求職交通補助每次最高 1,250 元,異地就業交通每月最高 3,000 元,搬遷補助最高 30,000 元,租屋補助每月最高 5,000 元,部分項目最長可領 12 個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8 歲至 29 歲之未在學本國籍青年(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者,不受年滿 18 歲之限制);有就業意願;初次跨域尋職(指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面試或就業;面試或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因面試或就業有交通往返、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或需租屋居住事實;搬遷後居住處所或租屋處所需距離就業地點 30 公里以內;申請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補助金或租屋補助金者,需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30 日
・求職交通補助金:每次 500 元,情形特殊者得於 1,250 元內核實發給,1 年以 4 次為限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每月核發,最長以 12 個月為限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30 公里以上未滿 50 公里):1,000 元/月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50 公里以上未滿 70 公里):2,000 元/月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70 公里以上):3,000 元/月
・搬遷補助金:核實發給,每次最高 30,000 元為限
・租屋補助金:自受僱且租屋之日起,以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 60 %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 5,000 元,最長以 12 個月為限
・申請方式: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
・注意事項:申領租屋補助金或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於補助期間得互相變更申領,合併領取期間以 12 個月為限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應備文件】

跨域就業津貼申請書、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人之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房租繳納證明文件(租屋補助金必備)、房屋租賃契約影本(租屋補助金必備)、租賃房屋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租屋補助金必備)、搬遷費用收據(搬遷補助金必備,指搬遷傢俱運送或寄送所需必要費用,不包含包裝人工費用及包裝材料費用)、搬遷後居住處所之居住證明文件(搬遷補助金必備)、其他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399|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新莊本部);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00 分至 12 時 00 分,下午 1 時 00 分至 5 時 00 分(各就業中心、訓練場)

資料來源:https://tkyhkm.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AA9409D48C1AD221&sms=E394A8E24A21A421&s=E9D427742CEA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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