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舉辦「國家文藝獎」,旨在獎勵在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建築及電影七個類別中,具卓越藝術成就並持續創作或展演的傑出藝文工作者。每屆評選出至多七位得主,每位得主可獲頒獎座乙座及獎金 1,000,000 元。此獎項自 1997 年起辦理,2015 年起調整為每兩年辦理一次,透過推薦、提名及多階段評選過程選出得獎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卓越藝術成就;持續創作或展演之傑出藝文工作者;在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建築及電影七個類別中
・獎座:乙座
・獎金:1,000,000 元
・重要時間點:贈獎典禮將於 2022 年擇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