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新北市政府提供 2 歲以上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以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就學補助。這項福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符合資格的幼兒父母或監護人,可依子女數每月領取 5,000 元至 7,000 元不等的補助。申請對象為我國籍幼兒,且未領取其他特定托育或就學補助,也未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化幼兒園。自 2023 年 1 月起,本津貼已取消家庭綜合所得稅率 20 % 以上的排富規定,符合資格者可向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或透過教育部指定網站線上申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幼兒為我國籍;育兒津貼: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學齡未滿 5 歲之幼兒;就學補助:學齡滿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幼兒滿 2 歲當月未領有 0~2 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倘已領取,將依衛福部資訊直接審定)
・不可申請:幼兒滿 2 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零至二歲幼兒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準公共服務補助;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幼兒於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或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就讀(包括寒假及暑假期間)
・第 1 名子女:每月 5,000 元
・第 2 名子女:每月 6,000 元
・第 3 名以上子女:每月 7,000 元
・申請方式:請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至幼兒現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或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重要時間點: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採隔月撥款
・注意事項:自 2023 年 1 月起,本津貼取消排富規定,家庭綜所稅率 20 % 以上者亦可申領,需申請人重新提出申請
最高7,000元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2019/08/01起(無公告截止)
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郵局存簿影本、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
電話:(02)22522395
處理期限:50天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268437092?actionName=list2&nttype=&fromOp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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