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兒童托育科
・新北市政府提供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暨合作聯盟服務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凡我國籍兒童,其幼兒已完成出生或戶籍登記,並送托與政府簽約的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保母),且每週托育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即可申請。補助金額依家庭收入狀況及托育類型而異,一般家庭每月最高可領 13,000 元,中低收入戶 15,000 元,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 17,000 元,並針對第二名以上子女加發補助。申請人需於托育事實發生 15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幼兒托育地點所屬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我國籍兒童;委託人之幼兒完成出生登記或戶籍登記;送托與政府簽約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幼兒送托每週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申報期間,該名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申報期間,該名幼兒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一般家庭):每月 13,000 元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中低收入戶):每月 15,000 元
・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每月 17,000 元
・第二名子女加發:每月 1,000 元
・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每月 2,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一般家庭):每月 7,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中低收入戶):每月 9,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低收入戶、弱勢家庭):每月 9,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第二名子女加發):每月 1,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每月 2,000 元
・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最高補助上限):每月 9,000 元
・幼兒及父母一方設籍於新北市且就托合作聯盟私立托嬰中心者增額補助:每月 3,000 元
・幼兒及父母一方設籍於新北市且就托合作聯盟居家托育人員增額補助:每月 2,000 元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15日內檢齊應備文件送交幼兒托育地點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初審;或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之網站提出申請 (https://cwisonline.sfaa.gov.tw/)
・重要時間點:處理期限 55 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初審 5 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保母人員登記管理資訊系統查調戶政資料 30 天;社會局複審 20 天)
・注意事項:第2/3胎定義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含)以上子女;2至3歲延長托育補助(中央款)係分別由教育部以「2歲至4歲育兒津貼」及衛生福利部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共同支付
最高17,000元
於托育事實發生15日內
申報表、受托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擇一檢附)、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委託人(甲、乙或監護人)、受補助幼兒之有效郵局帳戶封面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高風險家庭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其他子女戶籍資料(若未設籍於同一戶內,應提供供佐證第2/3胎定義)
電話:29603456轉3843、3872、3870、3666(托嬰中心組);29603456轉3871、3678、3673、3668(保母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1008042?actionName=list2&nttype=&fromOp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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