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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癌症基金會癌症家庭急難救助專案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財團法人恩慈社會福利基金會

【內容簡介】

・台灣癌症基金會與恩慈社會福利基金會共同推出癌症家庭急難救助專案,旨在扶助因罹患癌症導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清寒家庭。本專案提供緊急生活扶助金及喪葬救助金,每項最高補助 20,000 元。申請人須經合作醫院的社會服務室社工員轉介,且家庭因癌症遭遇變故,並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或經證明為清寒的資格。申請方式為透過官網下載申請表,經社工評估後,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基金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須經醫院之社會服務室社工員轉介;家庭因癌症遭變故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政府核定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近貧或邊貧者;未達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標準,惟取得區公所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並經合作醫院確認為清寒屬實者
・不可申請:本會恕不接受個人申請;已接受政府或其它機構捐助者、非迫切需要者本會則不重複予以救助
・緊急生活救助:生活扶助金,以一次為限,最高不超過 20,000 元
・喪葬救助:補助部份喪葬費一次不超過 20,000 元
・申請方式:透過本會官網下載申請表及醫療院所之社工評估後,填妥「急難救助申請表」,經申請人同意簽名後,將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正本方式寄至本會
・重要時間點:喪葬救助者,請於變故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急難救助者請於 6 個月內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本會於收到申請單後會再聯繫轉介單位人員及申請人;目前仍以紙本為主,後續若有電子化措施再行公告;如撥款方式非一次性撥付,請於提出申請時一併說明,恩慈社會福利基金會保有最後審核權及撥款方式;申請人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或資料,本會必予以保密,但恕不退還;申請時請再次確認資料(日期)是否備齊,以免延誤申請時程;「一般個案」送審時間:原則上以一星期為單位,台灣癌症基金會於每週四下班前收件後轉予恩慈社會福利基金會討論審核;「急件個案」送審時間:得於上班時間隨時提出申請,其審核結果可先用書面傳真或 email 回覆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應備文件】

癌症家庭急難救助專案轉介/申請表、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正反)、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日期 6 個月內)、中、低收入戶正本證明或清寒正本證明(申請日期 6 個月內或有效期限內)、醫院之正本診斷證明書(申請日期 6 個月內)、死亡證明書及喪葬費用明細或收據影本(申請喪葬救助者需繳交)、申請人之帳號影本(金融機構、戶名、局/帳號)、其他附件資料(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02)8787-9907 分機230 趙社工|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

資料來源:https://elearning.canceraway.org.tw/pagelist.php?keyi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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