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新北市政府推動長期照顧2.0服務,旨在為有長照需求的民眾提供居家、社區及專業照顧服務。服務項目涵蓋居家照顧、交通接送、輔具租借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以及喘息服務等四大類。民眾可透過撥打專線或聯繫平溪區衛生所,由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後,依失能等級與家庭經濟狀況,客製化照顧計畫並享有政府補助,減輕家庭照顧負擔。一般戶、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依身分別享有不同比例的政府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居住於新北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定為長照需要等級2級(含)以上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含)以上,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老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未滿 50 歲失能者;年滿 50 歲(含)以上之失智症患者、慢性精神病患、智能障礙者及自閉症者;年滿 55 歲(含)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不可申請: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未聘僱看護(外籍看護)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用補助者;長照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
・照顧及專業服務:依失能等級每月給付 10,020 ~ 36,180 元。一般戶部分負擔 16 %,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 5 %,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
・交通接送服務:/依城鄉距離每月給付 1,680 ~ 2,400 元(失能等級4級以上適用)。/新北市一般地區(第二類)每月給付上限 1,840 元,一般戶自付 27 %,中低收入戶自付 9 %,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新北市偏遠地區(第四類,烏來、石碇、坪林、平溪、雙溪、貢寮)每月給付上限 2,400 元,一般戶自付 21 %,中低收入戶自付 7 %,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陪同者費用:第 2 位陪同者收取 50 元,自第 3 位起每加 1 位多收 200 元。
・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每 3 年給付上限 40,000 元。一般戶部分負擔 30 %,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 10 %,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
・喘息服務:/依失能等級每年給付 32,340 ~ 48,510 元。/各項喘息服務費用:/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全日):給付 1,250 元,一般戶自付 200 元,中低收自付 62 元,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半日):給付 625 元,一般戶自付 100 元,中低收自付 31 元,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機構住宿式喘息服務(24 小時):給付 2,310 元,一般戶自付 369 元,中低收自付 115 元,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居家喘息服務(2 小時/組,單日 10 小時為上限):給付 770 元,一般戶自付 123 元,中低收自付 38 元,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
・申請方式: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或聯繫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注意事項:服務需經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後,依個案需求擬定客製化照顧計畫。
最高48,51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電話:02-24951015 (平溪區衛生所), 1966 (長照服務專線)|地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 ~ 17:30 (國定假日除外),中午有值班人員繼續服務
頁面及附件提供了詳細的長照服務項目、給付金額與部分負擔比例,但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所需文件清單。
資料來源:https://pingxi.health.ntpc.gov.tw/article/%E9%95%B7%E7%85%A7%E5%B0%88%E5%8D%8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