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整建住宅的低收入戶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此補貼旨在協助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且無其他住宅的整建住宅所有人,在都市更新後取得土地及建築物或領取補償金自購住宅時,減輕貸款利息負擔。補貼的計算公式由都市發展局另行訂定。整建住宅是指中華民國 65 年以前為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而興建的住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市整建住宅所有人;經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無其他住宅;於實施都市更新後取得土地及建築物,或領取補償金自購住宅
・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算公式由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定之
・注意事項:本自治條例所稱之整建住宅,指本市於 1976 年以前為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而興建之住宅,其範圍由市政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