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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特殊讀者借閱證申請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圖書館提供特殊讀者借閱證申請服務,對象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經醫療院所、學校、政府機關等證明其有視覺、聽覺、學習或其他閱讀困難的民眾。成功申請者可享有個人或團體借閱證,借閱點字、有聲書、雙視圖書等視障資料,以及一般圖書、視聽資料與電子資源。此外,符合資格的借閱證持有人還可獲得免費郵包寄送服務,並可使用館內資訊設備與預約、續借等服務,以便利特殊讀者享受閱讀樂趣。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經醫療院所、各級學校、其他政府機關或組織出具證明,其係屬視覺、聽覺、學習及其他閱讀困難障礙者
・個人借閱證:可借閱一般圖書 20 冊(借期 30 日)、視聽資料 5 件(借期 14 日)、視障資料(雙視圖書、點字圖書、有聲書)最高 6 種(借期 30 日)
・團體借閱證:可借閱一般圖書 40 冊、視障資料(雙視圖書、點字圖書、有聲書)最高 12 種(借期 30 日)
・免費郵包寄送服務:持有本館視障借閱證者,或持有本館特殊讀者借閱證且確為行動不便者
・預約服務:個人或團體借閱證可預約一般圖書、視聽資料合計 10 冊(件),視障資料 6 種
・續借服務: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圖書資料(視聽資料除外),若無其他讀者預約,且該借閱證無逾期停借之情事,得於借閱期限內辦理續借 1 次,借期自續借次日起延長 30 日
・閱覽空間資訊設備使用:每次限用 3 小時,必要時得延長 3 小時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郵寄、傳真、親自到館
・注意事項:證明影本類型必須為 GIF、JPG、JPEG 其中一種,且圖檔大小請勿超過 2MB。若未同時上傳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需以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 (02)2926-3253 交付本館。填寫送出後,需靜待館方審核,審核通過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開放系統功能權限。

【金額/折扣】

免費

【應備文件】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醫療院所、各級學校、其他政府機關或組織所出具足以證明其無法閱讀常規圖書資訊文件之證明影本、切結書、申請書

【聯絡方式】

電話:(02)2926-1470|地址:23574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八十五號|服務時間:週二至週五 09:00-17:00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服務為常態性開放。服務時間已採用附件中閱覽服務要點的開放時間。

資料來源:https://viis.ntl.edu.tw/online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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