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出 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旨在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與資源,鼓勵大專校院優化校園創業環境,提升創新創業文化,以協助青年創業實踐。本計畫提供第一階段最高 500,000 元的補助款,包含學校創業輔導費用 150,000 元及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 350,000 元。此外,績優團隊在第二階段還有機會獲得 350,000 元至 1,000,000 元的獎金。申請對象為至少 3 人組成的創業團隊,其中 2/3 以上成員須為近 5 學年度畢業生或在校生,且年齡介於 18 至 35 歲。申請需透過學校育成單位,並於指定期間內線上提交資料。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創業團隊至少 3 人組成;團隊中應有 2/3 以上(無條件進位)成員為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近 5 學年度畢業生(即 110 至 114 學年度上學期)或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團隊成員需為 18 歲(含)以上至 35 歲(含)以下青年;團隊代表人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團隊須由育成單位協助提案;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並透過單一學校投遞為限;創業團隊代表人須為日後成立公司之負責人;持國外學歷之本國籍畢業生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相關規定;非本國籍之團隊成員需取得居留簽證
・不可申請:曾受本計畫補助團隊及團隊成員(獲補助後退出或撤案之成員皆為獲補助);團隊成員為公司行號負責人;曾獲 U-start 原漾計畫補助之創業團隊/成員
・第一階段補助款:新臺幣 500,000 元
・學校創業輔導費用:150,000 元
・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350,000 元
・績優團隊選拔獎金:每隊 350,000 ~ 1,000,000 元
・申請方式:由學校育成單位提出申請,上傳學校提案申請公文,並於 U-start 管考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績優團隊評選結果核定公告:2026/10/31 前;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 15 案為限;逾期不予受理,亦不予補件;團隊代表人若具原住民族身分,得加 1 分;若團隊組成成員均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得額外再加 1 分,至多加 2 分;若具國際參與創業意涵或地方創生意涵,並經評審認定者,得額外加 1 分;創業團隊應有自籌款配合(不限經費項目與金額);育成單位應編列至少 30 %費用於輔導團隊之專業業師諮詢費用;育成單位應每月上傳至少 2 次育成輔導諮詢紀錄、提供專業業師諮詢,團隊應配合參與;計畫變更申請期限為 2026/08/31 前;團隊代表人變更以計畫執行期間合計至多變更 1 次為原則,且新任代表人須為申請計畫時之原團隊成員;團隊成員變更累計超過 1/2 時,視同計畫終止
最高1,000,000元
申請:2026/01/01 ~ 2026/02/25;活動:2026/05/01 ~ 2026/12/31
公文(受文者:中國文化大學(U-start計畫辦公室))、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育成單位執行切結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創業輔導計畫書-育成單位、創業營運計畫書-創業團隊、其他應備文件(請於管考系統填寫及上傳)、計畫申請表(社會企業類須敘明創業內容與 SDGs 永續發展目標及細項指標內容之對應情形)、創業團隊成員基本資料、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全職投入計畫切結書(團隊代表人)、創業團隊計畫切結書、育成進駐輔導意向書影本、相關佐證資料(形式不限,無則免附)、在學證明文件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大專校院在校生需檢附)、出入境證明、所畢業之學校列於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之頁面截圖(持國外學歷之本國籍畢業生需檢附)、外籍人士申請表、居留證號碼及正反面影本(非本國籍之團隊成員需檢附)
電話:02-2331-6086 #7258 林小姐、#7253 莫小姐|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27 號 B1
實際補助內容在簡報中,頁面未提供。第二階段績優團隊選拔的經費請款時間為 2027 年,跨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