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動 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與資源,鼓勵大專校院優化校園創業環境,以協助青年創業實踐。本計畫第二階段針對已獲得第一階段補助的創業團隊,進行績優團隊評選,並提供每隊 350,000 元至 1,000,000 元的創業獎金。申請團隊需已完成公司行號設立登記,且負責人為團隊代表人,並透過 U-start 管考系統線上提交營運計畫簡報及相關證明文件。獲獎團隊須進駐育成單位接受為期 1 年的創業輔導。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獲得 114 年度「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第一階段補助;已完成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公司行號作業之創業團隊;公司行號負責人應為團隊代表人;團隊組成至少 3 人,且至少 2/3 以上成員為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在校生或近 5 學年度畢業生;獲創業獎金之績優團隊於計畫期間須進駐學校或民間育成單位,並接受為期 1 年之創業輔導
・不可申請:偽造文書或以不實資料申領本獎補助;重複申請 U-start 創新創業相關補助;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致影響 U-start 創新創業相關計畫及青年署形象,並經司法機關起訴者;育成輔導期間內有撤銷公司行號登記之情事;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並經判決確定;其他未依規定使用 U-start 創新創業相關申請作業須知項獎補助款且情節重大者;未依 U-start 創新創業相關申請作業須知辦理經費核結或計畫變更作業,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妨礙或拒絕接受青年署成效檢視作業,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團隊主動向青年署提出終止執行計畫者;育成輔導期間,團隊公司行號有歇業、解散、或廢止之情事者;團隊成員變更累計超過 1/2 時
・創業獎金:350,000 ~ 1,000,000 元,依評選成績核發
・國際參與創業意涵加發獎金
・獎盃:每隊 1 座
・獎狀:每位成員 1 紙
・育成單位感謝獎狀:1 紙
・申請方式:透過 U-start 管考系統線上提案申請,由創業團隊提交育成單位,再由育成單位檢核後送出
・重要時間點:公告評選結果 2025/10/31 前;通知請款函文送達後 4 週內檢附請款文件;獎金撥款至各團隊於函文到後 2 ~ 3 週;計畫核結於團隊接受進駐育成單位輔導滿 1 年後辦理
・注意事項:獎金所得金額超過 20,000 元,應代扣所得稅 10 %;團隊代表人變更以 1 次為限;團隊成員變更累計超過 1/2 時,視同計畫終止;育成單位每月至少與團隊召開 2 次以上輔導會議,並於每月 5 日前提供前一個月育成輔導紀錄;未依規定參加輔導會議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得追繳款項
1,0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5/09/01
公文正本(受文者為中國文化大學 U-start 計畫辦公室)、公司行號設立登記證明、營運計畫簡報、佐證資料(如國際參與、專利證明、市場分析報告等,無則免附)、績優團隊評選申請彙整表(管考系統填寫)、績優團隊領據正本(抬頭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並註明匯款帳戶)、績優團隊受款帳戶資料正本、績優團隊個人全職投入計畫切結書正本、績優團隊公司行號執行本計畫切結書正本、績優團隊(公司行號)進駐育成合約書影本、績優團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正本、績優團隊計畫變更申請表正本及相關附件(無則免附)、績優團隊計畫執行結案報告(上傳至 U-start 管考系統)
電話:02-2331-6086 #7258 林小姐、#7253 王小姐|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27 號 B1
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起訖日期,僅說明獲獎團隊需接受 1 年育成輔導,且計畫執行完成前 1 個月為 2026/09/30。部分對象條件(如團隊組成)是從計畫變更作業的說明中推斷為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