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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促進租屋補助金

居住生活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這項租屋補助金旨在協助特定失業族群,包含失業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者、非自願性離職者、初次尋職青年、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因找到工作而需跨區租屋。申請者必須符合就業地點與原居住地距離超過 30 公里,且新租屋處與就業地點距離在 30 公里以內,並已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30 日以上。申請人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書、存摺影本、租賃契約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通過後,依核定金額按月發放。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因就業而需租屋,並有居住事實;就業地點與租屋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內;連續 30 日受僱於同一雇主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失業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之失業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被保險人;初次尋職青年;失業高齡者;失業期間連續達 3 個月以上中高齡者;失業非自願性離職中高齡者
・租屋補助金:依核定金額核發,每月申請
・申請方式: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
・注意事項:第 2 次起之申請案,身分證或居留證明文件、匯款金融帳戶、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未有變更者,免附第 2、4、5、6 項文件

【應備文件】

租屋補助金申請書 (含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委託書及居住處所及租賃事實查詢同意書)、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房租繳納證明文件、房屋租賃契約影本、租賃房屋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本人之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上限或計算方式。「身分別」欄位為求職者身份註記,非本租屋補助的直接申請資格,故未列入「對象」欄位。主辦單位根據 URL 和內容推測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資料來源:https://ws.wda.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C9yZWxmaWxlLzkxNDIvNDA5NC85ZmQ2M2ZhMi00ZmFkLTQxZTEtYWZjNi0zY2U5YTI1YjhlMTkub2R0&n=56ef5bGL6KOc5Yqp6YeR55Sz6KuL5pu4MTE0MDEwN%2beJiC5vZHQ%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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