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協助新進農民穩定初期經營並降低營農風險,特別推出青年農民農業經營準備金方案。此方案針對年齡介於 18 至 45 歲、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非受僱於他人的青年農民,提供最高 2 年合計 36 萬至 72 萬元的農業經營準備金。申請者須具備農業經營場域及相關技術,並符合從農期間未達 2 年等條件。申請人需於每年上、下半年公告的期間內,檢具申請書、農業經營規劃書及相關佐證資料進行申請,經資格審查及實地訪視通過後即可受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齡滿 18 歲(含)以上 45 歲(含)以下;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且非受僱於他人之青年農民;從農期間未達 2 年;已經具有農業經營場域,並符合各產業類別條件;具有農業經營技術者,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農業公費專班畢業/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非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生,且農業專業訓練時數達 150 小時,或農業學分數達 9 學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第 2 年期續申請者)完成青農聯誼會或漁青聯誼會之加入申請作業,並依申請產業類別完成以下措施:/農糧類別:完成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驗證、產銷履歷驗證或初級加工場等送件申請,或為本部審認「農糧作物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有案之農民/畜牧類別:完成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產銷履歷驗證或優良農產品驗證等送件申請/水產養殖及近海漁撈類別:完成有機農產品(含轉型期)、產銷履歷驗證、優良農產品驗證、ASC 認證標章、清真認證標章或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漁船認證等送件申請,或為本部漁業署輔導之外銷養殖場或漁船登錄名單/申請人若已屬前述所列驗(認)證合格者,不在此限;(第 2 年期續申請者)未能完成前述相關措施,須於受領第 1 年期農業經營準備金期間,完成農業專業訓練時數達 40 小時或農業學分數達 3 學分
・不可申請:未服役者(免役者不在此限);就學期間(在職專班不在此限);已領有退休月退俸者;配偶重複請領;經營場域於 5 年內曾給付農業經營準備金案件申請人經營場域(若場域於該期間內,曾移轉至 3 等親以外所有權人者,經本部個案審查後,得不在此限);已有其他措施、補助或救助等已逾 2 年狀況之申請人;屬合作經營或共同經營之申請人,非主要農業經營者或所有權人
・農業經營準備金:最高 2 年合計 360,000 元 ~ 720,000 元
・農業公費專班畢業生(畢業成績達前 25 %):最高每年 360,000 元
・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或非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生(進入見習農場累積達 12 個月並經訓練結訓):最高每年 360,000 元
・其餘符合資格條件者:最高每年 180,000 元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整合系統或送本部指定之地點
・注意事項:本方案自 2023/03/06 起適用。申請人受領農業經營準備金期間,其農業以外職業所支領之薪資所得加計執行業務所得,應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申請人需每月提交農業經營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