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服務,協助因災害受損的民眾或企業減輕稅務負擔。減免項目包含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娛樂稅。申請人需在災害發生後或地價稅開徵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此服務旨在確保受災戶能及時獲得稅務上的援助,以利重建家園或恢復營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遭受災害損失者
・房屋稅災害減免
・使用牌照稅災害減免
・地價稅災害減免
・娛樂稅災害減免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後郵寄或傳真附件至本局或所轄分局,亦可臨櫃辦理
・注意事項: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 2 日內檢齊附件,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地價稅:每年 9/22 前;房屋稅、娛樂稅:災害發生日起 30 天內;使用牌照稅:災害發生日起 1 個月內
申請書、災害證明文件影本一份、房屋災害損失:相關照片、房屋災害損失:如屬海砂屋或輻射屋,附公務機關或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或有關機關鑑定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一份、使用牌照稅部分加附汽車異動登記書影本一份、其他相關文件
電話:(03)332-6181 | 0800-316-969 (總局), 0800-000-321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電話)|地址:330211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服務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全功能櫃臺中午服務不打烊
文案未列出各稅別具體減免金額或比例
資料來源:https://tytax.tycg.gov.tw/cl.aspx?n=1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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