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低收入戶房屋稅免徵福利。設籍於桃園市的低收入戶,只要是房屋的納稅義務人,即可申請免徵房屋稅。申請人需備妥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及申請書,向地方稅務局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認定為低收入戶;為房屋的納稅義務人
・房屋稅免徵
・申請方式:臨櫃辦理、書面郵寄或傳真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轄分局,亦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
・注意事項: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遇連續3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處理期間除週六、日外,得配合延長之
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申請書、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一份
電話:(03)332-6181 分機 2423 (房屋稅科)|地址:330211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服務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全功能櫃臺中午服務不打烊
申請案件處理時限為 9 天。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tytax.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536&s=93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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