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推出「114年桃園市微型創業獎勵計畫」,旨在協助桃園市技職青年提升創業準備並減輕其創業資金壓力,同時提供專業創業諮詢服務。本計畫鎖定藝術工藝、技術工藝、餐飲、美容美髮四大產業,提供每案最高 12 萬元的開業獎勵金。申請對象為設籍桃園市或於桃園市就學、就業,且年齡介於 18 歲至 45 歲之間的青年。申請者需提交申請函、申請表及開業計畫書,經審查通過後,於核定後 6 個月內完成開業並接受創業諮詢,即可請領獎勵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桃園市,或於桃園市就學、就業;年滿 18 歲且未滿 45 歲;創業類型須為藝術工藝類、技術工藝類、餐飲類或美容美髮業其中之一
・不可申請:未於本計畫所定期間內申請;申請人資格或營業項目不符本計畫第四點規定;申請資料闕漏且未於本局通知之期限內完成補正;申請人已具備既有事業體,僅為申請本計畫而重複設立公司、商業登記者;開業計畫書未能清楚敘明開業內容或規劃,或經本局認定於實務上有窒礙難行之處;開業內容或營業行為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我國法律、行政規則等;規避、妨礙或拒絕本局查訪者;其他違反本計畫規定或經本局認定顯有不當之情形者;於申請案件核定前自行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
・一般開業獎勵金:每案 60,000 元
・特色開業獎勵金:每案最高 60,000 元(老屋租賃 30,000 元、魅力商圈進駐 30,000 元)
・創業諮詢服務:由青創資源中心專業顧問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
・申請方式:請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TYC 青創資源中心
・注意事項:每位申請人僅得申請一案,同一事業體僅得由一位自然人代表申請,且申請人應為該事業體之負責人。申請依提交申請書之先後順序審核,至經費用罄或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時即停止受理。申請核定函送達日起算 6 個月內需接受創業諮詢並完成開業,並於 7 個月內提出請款申請,可展延 1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