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新住民及其子女的健康,提供多項醫療保健服務與補助。針對新住民配偶,服務內容包含家庭計畫、生產前後護理、優生保健、母乳哺餵、預防接種、婦女癌症篩檢、慢性病防治、傳染病防治及心理健康促進等指導,並協助外籍與大陸配偶加入全民健康保險。此外,對於設籍前未納健保的新住民懷孕婦女,提供產前檢查費用補助。針對新住民子女,則提供幼兒居家安全環境檢核輔導、兒童發展篩檢,並協助疑似發展遲緩者通報轉介。同時,也提供符合「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的產前遺傳診斷、遺傳性疾病、生育調節及人工流產等費用補助,並追蹤管理新生兒篩檢陽性個案。民眾可洽詢臺南市各區衛生所服務窗口辦理相關事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新住民身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新住民配偶;新住民子女
・生育及預防保健管理指導:提供新住民配偶家庭計畫、生產前後護理、優生保健、生育保健、母乳哺餵、預防接種、婦女癌症篩檢、慢性病防治、傳染病防治、心理健康促進等服務
・輔導外籍與大陸配偶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產前檢查補助:協助新住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全民健康保險者
・幼兒居家安全環境檢核輔導:針對新住民家庭幼兒
・產前遺傳診斷、遺傳性疾病、生化遺傳學、特殊群體民眾生育調節及人工流產補助費用:提供符合「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規定者
・兒童發展篩檢:針對新住民子女
・新生兒篩檢追蹤及管理:針對新生兒篩檢疑似陽性與陽性個案者
・申請方式:請洽臺南市各區衛生所服務窗口
・注意事項:各區衛生所聯絡資訊請參閱網頁內容
資料來源:https://tnni.tainan.gov.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cht&task=pageinfo&id=8&inde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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