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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住民就業資源簡介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協助新住民在臺就業與創業,特別製作多國語「新住民就業資源簡介」文宣品。此簡介整合了政府提供的多項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創業輔導及技能檢定等相關措施。新住民可透過此資源,獲得免費的職業諮詢、參與職業訓練課程並領取訓練生活津貼,或申請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此外,政府也提供技能檢定費用補助,並針對僱用新住民的雇主提供聘僱獎勵金、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以及針對缺工產業的就業獎勵等。本簡介旨在幫助新住民及相關雇主善用政府資源,促進新住民在臺的經濟獨立與發展。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外國人、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居民,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並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且已獲准在臺居留;原符合上述資格者,於離婚或配偶死亡後,仍依法獲准在臺繼續居留及工作;符合上述兩項條件,且已獲准在臺永久居留或已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個別化就業諮詢服務
・免費職業訓練課程:對象為失業新住民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相當於最低工資的 60 %,對象為參與職業訓練者
・免費創業課程及諮詢服務
・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年滿 45 歲(含)以上並持有居留證者
・技能檢定費用補助:包含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對象為具特定身分且符合各職類級別技能檢定報名資格者
・聘僱獎勵金(雇主):每聘僱 1 名新住民,每月 11,000 元(月薪制)或每小時 60 元(非月薪制),最長 12 個月
・臨時工作津貼:依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總額不超過每月最低工資,最長 6 個月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依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總額不超過每月最低工資,最長 3 個月
・缺工產業就業獎勵:每月 5,000 ~ 7,000 元,最高總額 108,000 元(合計上述三類津貼),最長 18 個月
・雇主管理及諮詢輔導費:每月 5,000 元或實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的 30 %,最長 3 個月
・申請方式:請洽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辦理;亦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創業相關服務請洽鳳凰微型創業網站或撥打免費諮詢專線 0800-092957
・注意事項:提供 0800-777-888 (台灣就業通服務專線) 及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等多國語服務

【金額/折扣】

最高108,000元

【應備文件】

有效居留證 (ARC)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000|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新住民就業資源簡介,實際福利內容詳載於多國語附件中。多項福利無明確申請或活動期間,需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156&s=1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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