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住民就業服務與補助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新住民多項就業服務與補助,旨在協助其在臺灣穩定就業及創業。服務內容包含個別化就業諮詢、免費職業訓練、創業輔導及多種津貼補助。符合資格的新住民可依條件申請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等。此外,針對僱用新住民的企業也提供獎助津貼,鼓勵企業提供就業機會。新住民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相關網站查詢並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以上獲准居留者,如與配偶離婚或配偶死亡後,依規定可以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符合前二項規定,且已依法獲准在臺灣地區定居或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
・就業服務:提供個別化服務、網路查詢工作機會、職業訓練課程及徵才活動等訊息
・職業訓練:免費參加職業訓練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可補助最低工資 60%
・創業課程及諮詢輔導服務:免費參加政府辦理
・創業貸款及利息補貼:適用於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或年滿 45 歲以上新住民
・技能檢定學科試題服務:可申請播放國語口唸服務
・技能檢定費用補助: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報名資格審查費及證照費,適用於具特定對象身分並符合各職類級別報檢資格的新住民
・臨時工作津貼:按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發,且不超過每個月最低工資,最長補助 6 個月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按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發,且不超過每個月最低工資,最長補助 3 個月
・缺工就業獎勵、照顧服務就業獎勵及營造業就業獎勵:每月 5,000 ~ 7,000 元,最高 108,000 元(三者合併領取),最長補助 18 個月
・僱用獎助津貼(企業僱用新住民):依僱用人數每人按月發給雇主 11,000 元(按月計酬者)或每小時 60 元(非按月計酬者),最長補助 12 個月
・用人單位工作教練輔導費/行政管理及輔導費(企業僱用新住民):每月 5,000 元 或 以實際核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的 30% 核發,最長補助 3 個月
・申請方式: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撥打免付費專線 0800-777-888 (求職服務專線) 或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運用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微型創業鳳凰網站查詢或撥打免費創業諮詢服務專線 0800-092957

【金額/折扣】

最高108,000元

【應備文件】

有效居留證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000|地址: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4 樓

【注意事項】

文案為多語言宣傳單,未列出明確申請或活動期間,服務應為常態性提供。

資料來源:https://nws.wda.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S9yZWxmaWxlLzEwMzY1LzE4NjQ4L2YyOWJlODNlLTk1M2MtNDVkOC04N2YwLTY1YjJkZWNkMjljNy5wZGY%3d&n=MS7mlrDkvY%2fmsJHlsLHmpa3os4fmupDnsKHku4vpm7vlrZDmm7gucGRm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