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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北市補助老屋增設電梯

居住生活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內容簡介】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老舊建築物增設電梯補助,鼓勵市民改善居住品質與便利性。本補助旨在協助臺北市符合條件的老舊建築物安裝電梯,減輕住戶負擔。申請者需備妥相關建築許可、切結書、管理組織證明或委託書等文件,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提出申請。補助項目包含電梯增設工程,但具體補助金額需依作業規範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物位於臺北市;為老舊建築物;已取得臺北市都市發展局核發之增設電梯相關建築許可;可自行排除違建及施工阻礙;增設電梯具備變頻、省電或智慧化控制節能系統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已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申請;已選定代表人
・不可申請:同一棟建物曾依其他法令或本作業規範申請增設電梯補助並獲准
・增設電梯補助:金額未明列
・申請方式:依公告內容,需備妥文件向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範本可供參考

【應備文件】

封面、自主檢查表及目錄、申請書、臺北市都市發展局核發之增設電梯相關建築許可(含圖書文件)、可自行排除違建及施工阻礙切結書、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申請電梯補助之紀錄、選定代表人委託書、委託建築師、施工廠商與購買電梯設備之契約書影本(限 2025/11/10 修法生效前核准補助者)、同一棟建物未曾依其他法令或本作業規範申請增設電梯補助並獲准之切結書、增設電梯具備變頻、省電或智慧化控制節能系統之切結書、電梯規格材質一覽表、總工程經費表(含詳細價目表)、建築物使用執照存根、各戶分攤自籌款比例表、建物現況照片及檢附照片原始電子檔、全棟建物登記第一或第三類謄本正本、請款申請書、本府都發局補助核准函、支用單據(含經費支出明細表及收支清單)、電連存帳入戶申請書、申請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領款收據(管委會)、領款收據(代表人)、本府都發局受理申請電梯使用許可之證明文件及都發局核發之電梯使用許可、更新成果報告、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檢附主任委員有效任期內之公文)、選定代表人委託書(有更換選定代表人之情事再行檢附)、稽考作業聯絡人清冊

【聯絡方式】

電話:(02)2781-5696 分機 3093|地址:104105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具體的補助金額或比例。部分應備文件為請款書相關,非申請階段文件,但為求詳盡一併列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屬於通用行政樣板,已排除。

資料來源:https://ur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CAC69257CFAC70E&s=E06839FCF0BC62E8&sms=1635F69C777753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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