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提供補助,協助縣內身心障礙者增加就業機會。本補助計畫開放給在新竹縣設立許可的身心障礙法人或團體,以及在新竹縣擁有十名以上身心障礙會員的工會申請。申請單位需提交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並於計畫執行前一個月報請縣政府審核。補助經費原則上在計畫執行結束並完成結案請款後一次撥付。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縣設立許可之身心障礙法人或團體;本縣身心障礙會員十人以上之工會
・申請方式:應於計畫執行前一個月函報新竹縣政府審核。計畫執行結束一個月內,檢送領據、成果報告書、經費結算表、黏貼支出單據正本及相關成果資料等辦理結案請款。
・注意事項:計畫變更申請以一次為限。補助經費原則採計畫執行結束後一次撥款方式辦理。若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擅自變更計畫、檢送之申請資料有隱匿虛偽不實情事或有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本府得撤銷原核定補助並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
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一)、申請經費概算表(附件二)
電話:03-5518101|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文案未列出具體的補助項目及金額,僅說明補助經費審核標準。
資料來源:https://hclaw.hsinchu.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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