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
・教育部秘書處學產管理科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旨在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完成學業。此助學金針對不同教育階段的低收入戶學生提供補助,並設有申請作業規範及不得重複申請其他類似補助的限制。詳細的申請資格、補助金額及申請辦法,需參考相關實施要點及網站資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為低收入戶學生
・不可申請:已領取其他類似補助者
・申請方式:請參考頁面連結之「助學金QA」PDF檔案及「低收入戶獎助學金網站」
・注意事項:不得重複申請其他類似補助
電話:(02) 7736-6666|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
實際補助內容(包含金額、詳細對象條件、申請方式)需參考頁面連結的「助學金QA」PDF檔案及「低收入戶獎助學金網站」,本頁面及附件未提供具體細節。附件內容為秘書處大事年表及業務職掌,非助學金實施要點。
資料來源:https://depart.moe.edu.tw/ED4100/cp.aspx?n=36E92BA4F9F6D42B&s=0900128317CBBF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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