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提供補助,支持學校培訓具備特殊專長的弱勢學生。此計畫旨在協助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經學校實地訪視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若他們在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領域有優良表現及培訓需求,可透過學校提出申請。申請分為兩梯次,全年度案件於前一年度的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間申請,半年度案件則於當年度的 3 月 10 日至 4 月 10 日間申請。此補助由學校統一提出,經評估核准後,用於學生的特殊專長培訓。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學校培訓之個人或團隊成員;具有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等之專長;成績優良;經學校評估確有培訓需求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原住民學生
・培訓費用補助:金額未明列
・申請方式:由學校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