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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特殊專長學生及需關懷學生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內容簡介】

・教育部學產基金為扶助具有特殊專長潛能及需要協助的學子,修法放寬補助對象並調高補助金額。此補助主要分為兩大面向:一是針對特殊專長學生,擴大至特殊境遇、遭遇困境或清寒家庭的學生,鼓勵他們參與國內外比賽及辦理成果發表會;二是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需關懷學生,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團隊出國參加國際比賽最高可獲 500,000 元補助,國內參賽最高 200,000 元,個人參賽最高 50,000 元。心理諮商費用每次補助 1,600 元,每人每年最高 24 次。歡迎各校踴躍提出申請計畫,詳情可洽指定承辦學校網站或專線電話。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具有特殊專長潛能,且經家庭訪問發現為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的學生;經學校評估列冊輔導的學生,或經機關(構)評估需關懷的少年
・團隊出國參加國際比賽補助:最高 500,000 元(含交通費、住宿費、保險費及膳雜費等)
・團隊國內跨縣市參加比賽補助:最高 200,000 元(含交通費、住宿費、保險費及膳雜費等)
・個人參加比賽補助:最高 50,000 元
・辦理成果發表會補助:金額未列
・心理諮商補助:每次 1,600 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24 次
・申請方式:學校可至教育部指定承辦學校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專線電話(037-992216轉711)洽詢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2)7736-7738 (教育部秘書處), (037)992216轉711 (承辦學校)

【注意事項】

文案提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需關懷學生實施要點」修法後放寬補助,但未提供要點全文。頁面有「上版日期:114-07-01」,附件提及相關要點於 114 年 2 月 6 日及 114 年 6 月 4 日生效,但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depart.moe.edu.tw/ED4100/News_Content.aspx?n=518C036B32664643&sms=F8D1DA9925C3F2AF&s=70567E5F1A6E35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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