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鼓勵設籍臺中市的 29 歲以下失業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特別推出獎勵金計畫。本計畫旨在改善青年失業狀況,協助青年累積職場實力,並減輕弱勢青年初入職場的經濟負擔。符合資格的青年在臺中市轄區內找到全時工作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後,可依連續就業期間申請 5,000 元至 13,000 元不等的就業獎勵金。針對弱勢青年及特定期間就業的青年,還有額外加碼獎勵。此外,青年在就業期間參與短期職業訓練或在職訓練課程並結訓,也可依訓練時數申請 2,000 元至 8,000 元的職能提升獎勵金。申請人需先至就業服務站台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就業後,再依規定於線上或向就業服務站台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中市的本國籍青年;29 歲以下;失業期間親自至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站台辦理求職登記;經核發本要點登記暨權益說明書文件,且在文件有效期間內經推介就業;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就業地點應於臺中市轄區;請領獎勵期間須設籍臺中市
・不可申請:請領滿 1 個月或滿 3 個月就業獎勵金後自願離職者;已請領第六點第一項第三款就業獎勵金者,不得再以其他理由申請本要點就業獎勵金;不實申領;申請人為具事業單位負責人身分或受僱事業單位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請領期間不符合第三點適用對象之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列各款情事,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於同一事業單位離職未滿 1 年再受僱(在校期間曾受僱者不在此限);以詐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申請補助或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有第六點第三項、第九點第二項或第十三點應予駁回之情形者;同一青年於相同期間已領取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其他違反本要點及其他法令之規定
・就業獎勵金(勞保投保薪資級距須達基本工資):/連續就業滿 1 個月:5,000 元/連續就業滿 1 個月且就業地點位於和平區:6,000 元/連續就業滿 3 個月:8,000 元/連續就業滿 3 個月且就業地點位於和平區:9,000 元/連續就業滿 6 個月:12,000 元/連續就業滿 6 個月且就業地點位於和平區:13,000 元
・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符合就業獎勵金第一款者,另加 3,000 元/符合就業獎勵金第二款、第三款者,再分別加 5,000 元
・加碼就業獎勵金(自 2025/09/01 起至「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符合就業獎勵金第一款、第二款者,再加 1,000 元/符合就業獎勵金第三款者,再加 3,000 元
・職能提升獎勵金(於推介就業加保日起 1 年內完成訓練並結訓):/完成訓練時數 15 小時以上未滿 30 小時:2,000 元/完成訓練時數 30 小時以上未滿 45 小時:3,000 元/完成訓練時數 45 小時以上未滿 70 小時:5,000 元/完成訓練時數 70 小時以上:8,000 元
・申請方式:辦理求職登記需親自至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站台;申請就業獎勵金需至完成認證之電子信箱點選申請連結或至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台提出線上申請;申請職能提升獎勵金需向提供服務之就業服務站(台)申請
・重要時間點:登記暨權益說明書文件有效期間為 180 日;青年於推介上工加保後,應於 3 日內主動回復勞保加保日期及加保公司資訊;滿 1 個月就業獎勵金得於符合資格後 90 日內申請或與滿 3 個月就業獎勵金合併申請;其餘就業獎勵金皆須自符合資格後 30 日內提出線上申請;職能提升獎勵金於推介就業加保日起 1 年內申請,並以 1 次為限;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站受理申請案件,應自受理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注意事項:經費由就業服務處編列預算支應,核定名額及獎勵額度以受理先後順序為之;本局得視經費編列及動支情形,修正或停止本要點之獎勵,並公告之;申請者如經評估需參加職業適性診斷、履歷健診、職涯諮詢、心理諮商、職涯成長團體或職涯履歷認證等促進就業活動或課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請領滿 1 個月或滿 3 個月就業獎勵金後因非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離職,於退保日之次日起 90 日內符合第三點資格再就業者,重新起算就業期間,得申請前點尚未申請之獎勵金項目
最高13,000元
本要點登記暨權益說明書文件正本、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正本、弱勢青年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低、中低收入證明或學貸繳款證明等)(符合第六點第一項第五款申請者需檢附)、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申請就業獎勵金需上傳)、職能提升獎勵金申請書正本(申請職能提升獎勵金需檢附)、領據正本(申請職能提升獎勵金需檢附)、結訓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申請職能提升獎勵金需檢附)、其他經本局規定之文件
電話:04-22289111|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為個人化時程,非固定日曆期間,故填 null。部分獎勵金有加碼條件,如和平區就業或特定期間就業。弱勢青年定義為低、中低收入或學貸繳款證明者。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26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