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政府
・臺中縣政府曾推出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補助計畫,旨在透過房屋租金及設備補助,減輕身心障礙者的創業負擔。此計畫適用於設籍臺中縣一年以上、年滿 20 至 60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列冊低收入戶的創業者。補助項目包含房租及設備,房租每月最高補助 10,000 元,最長 4 年,依年度遞減補助比例;設備補助每案最高可達總額的 50 %,共同創業每人最高 100,000 元。申請人需向所屬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等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中縣一年以上;年滿 20 歲至 60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列冊低收入戶者;所經營行業自領取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核准函一年內;申請補助之房舍應座落於本縣;申請人應為實際業務執行人;除申請補助事業外,不得經營其他事業
・不可申請:不得與本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重複申請;已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者;申請補助之房舍不得為申請人本人、配偶或雙方二等親以內所有
・房租補助:每月最高補助 10,000 元,補助期限最長 4 年,第一年每月補助租金的 50 %,第二年 40 %,第三年 30 %,第四年 20 %
・設備補助:每案補助總額的 50 %,共同創業案每人最高補助 100,000 元(最多 3 人)
・申請房租及設備補助者,每人各以 1 案為限
・申請方式:請向所屬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補助者以曾經接受與創業內容相關之職業訓練或取得相關技術士證照者優先核准
最高100,000元
2009/12/09 ~ 2010/12/25
申請書、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列冊之低收入戶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視障按摩請檢附開業證明)、購置設備之發票(買受人須為本人;發票章旁須加蓋負責人私章)、設備照片(設備上須貼有「臺中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補助」字樣,並以 A4 紙張粘貼)、建物登記簿謄本、切結書、租賃契約
此福利已於 2010/12/25 廢止/停止適用。頁面提供的聯絡資訊為臺中市政府總機,非本計畫專屬聯絡方式。申請期間是根據法規的公發布日和廢止/停止適用日期推斷。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5216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