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提供雇主相關補助,鼓勵企業僱用職業災害勞工並購置輔助設施。雇主若依認可職能復健機關評估購置輔助設施,最高可獲 100,000 元補助。此外,事業單位僱用原單位或他單位之職災勞工,最高可領取 12 個月的僱用補助。申請辦法需向各地方政府洽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雇主或事業單位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依認可之職能復健機關開立之評估購置輔助設施;僱用原事業單位或他事業單位之職業災害勞工
・輔助設施補助:最高 100,000 元
・僱用補助:最高發給 12 個月
・申請方式:向各地方政府申請
100,000元
電話:(02)8522-9366|地址:242034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F|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 13:30 ~ 17:30
實際申請辦法、應備文件及詳細資格條件需向各地方政府洽詢,頁面僅提供補助概述。
資料來源:https://www.coapre.org.tw/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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