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推出 115 年度勞工心理諮商服務方案,旨在協助工作者降低心理壓力求助門檻,促進心理健康。本方案提供符合資格的勞工心理諮商費用補助,每人最多可申請 6 次服務,每次最高補助 1,600 元。對象涵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定義的工作者,或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身分者。申請人需先至中心網站查詢合作機構名單,並洽詢預約服務,於首次諮商時出示投保證明文件並簽署相關同意書。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條定義之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具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身分者
・心理諮商服務:每次補助最高 1,600 元,每次諮商時間至少 40 分鐘
・第一階段服務:每位補助對象最多 3 次
・第二階段服務:每位補助對象最多 3 次(需完成第一階段服務且經評估為高風險者)
・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評估費用:每份評估表 500 元(限個案實際進入心理諮商服務者)
・申請方式:洽詢本中心各轄區技術服務處辦公室或合作機構預約服務;合作機構查詢平台:https://ohh.coapre.org.tw
・注意事項:本方案補助自費心理諮商費,不含掛號費等其他費用;合作機構所訂心理諮商費若高於 1,600 元/次,不得另向補助對象收取差額;連續 2 次無故未依約接受心理諮商,合作機構得拒絕提供服務;每階段服務期程以不超過 3 個月為原則,每次服務間隔不得少於 7 日且不得超過 30 日;每合作機構每週服務 10 人次為限,每位醫師或心理師每週服務 5 人次為原則;本方案服務至經費用罄為止(預計服務 12,000 人次)。
最高1,600元
申請:2026/02/01 ~ 2026/12/15;活動:2026/02/01 ~ 2026/12/15
有效之投保證明文件(文件日期以第一次心理諮商服務當月為原則)、同意書、職場心理壓力自我檢核表、滿意度問卷(完成最後一次或結案心理諮商服務後填寫)、第二階段同意書(若申請第二階段服務)
電話:北區技術服務處辦公室:(02)2299-0501,花東地區:(03)856-5501;中區技術服務處辦公室:(04)2322-0636;南區技術服務處辦公室:(06)213-5101、(07)235-1978;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68-580|地址:242034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F|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
資料來源:https://www.coapre.org.tw/tw/news-content/98d82cAe2D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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