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兒童網
・行政院兒童網提供多項福利措施,協助不同經濟狀況的家庭養育兒童及少年。針對低收入戶家庭,政府發放兒童生活扶助費;中低收入戶及遭遇困境的兒童少年,則提供生活扶助。若家庭因失業、疾病等高風險因子導致經濟急困,可申請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每月補助 3,000 元,最長 12 個月。此外,針對一般家庭,有 0 至未滿 2 歲育兒津貼,每月 5,000 元起,依子女數增加;以及 0 至未滿 2 歲托育補助,依托育服務類型及家庭經濟狀況,每月補助 7,000 元至 17,000 元不等,並可延長補助至 3 歲。申請者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洽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適用於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費);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內之兒童、少年(適用於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適用於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經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無力撫育及無扶養義務人或撫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之兒童及少年(適用於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父母或照顧者有失業、入獄服刑、離婚、患有重大疾病、藥酒癮及精神疾病等高風險因子(適用於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經社工員調查評估有經濟急困、無法妥善照顧子女者(適用於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我國國籍的小朋友(適用於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請領當時未滿 2 歲(適用於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送托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適用於公共化托育服務補助);送托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適用於準公共托育服務補助)
・不可申請: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適用於育兒津貼);接受政府公費安置(適用於育兒津貼)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費:發給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費
・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提供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每月 3,000 元,以補助 6 個月為原則,最高補助 12 個月
・0~未滿 2 歲育兒津貼:/第 1 名子女每月 5,000 元/第 2 名子女每月 6,000 元/第 3 名以上子女每月 7,000 元/得併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0~未滿 2 歲托育補助(公共化托育服務):/每個小朋友每月補助 7,000 元/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 9,000 元/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每月補助 11,000 元
・0~未滿 2 歲托育補助(準公共托育服務):/每個小朋友每月補助 13,000 元/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 15,000 元/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每月補助 17,000 元/家中排名第 2 名小朋友,每個月加發 1,000 元/第 3 名以上的小朋友,每個月加發 2,000 元/得併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滿 2 歲幼兒續留公共化托育設施、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者,延長托育費用補助至 3 歲(未滿)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可撥打 1957 社會福利專線諮詢
・重要時間點:托育補助自 2024/01/01 起提高補助金額
・注意事項: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搭配脆弱家庭服務,由社工員提供密集關懷訪視,並連結相關資源協助
最高17,000元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費及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文案未列具體金額。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kids.ey.gov.tw/Page/961952445AEEDC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