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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403花蓮震災受災戶自用住宅重建協助價購房地

居住生活 花蓮縣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針對0403花蓮震災中,經花蓮縣政府判定為紅色危險標誌並強制拆除的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供「協助價購不參與重建之房地」方案。此方案旨在協助不願參與都市更新重建的受災戶,由賑災基金會價購其房地在權利變換前的價值。申請者需於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的自辦公聽會及選配抽籤階段,向實施者表達不參與重建的意願,再由實施者彙整後向賑災基金會提案申請。已領取賑災基金會50萬元自用住宅重建補助款者,不得再申請此價購方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中倒塌或嚴重毀損的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經花蓮縣政府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紅色危險標誌;經建築法強制拆除;不參與重建者
・不可申請:已領取賑災基金會配合0403花蓮震災復原自用住宅重建補助款新臺幣50萬元者
・協助價購不參與重建之房地:價購其權利變換前價值
・申請方式:於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舉辦自辦公聽會及選配抽籤階段,向實施者表達不參與重建意願,由實施者彙整後向賑災基金會提案申請價購
・重要時間點:經賑災基金會審查同意後,於該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審竣並核定前,由賑災基金會與實施者研議簽約並價購
・注意事項:有關規定及程序示意圖,可至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洽閱,或至賑災基金會網站首頁動態訊息之「最新消息」查詢

【金額/折扣】

50萬元

【聯絡方式】

電話:(03)8227171|地址: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30-5:30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皆無明確日曆日期,而是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的進程而定。頁面未列出申請人需自行準備的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pw.hl.gov.tw/Detail/be9b186250d24be2876ebd5f800b70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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