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推出「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活動實施計畫」,旨在提升身心障礙者的職業知能與就業品質,協助其順利進入職場。本計畫補助彰化縣內依法設立、章程或宗旨與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相關的社福機構、庇護工場,以及三分之一以上會員為身心障礙者的工會。每年每單位最高可獲 30,000 元補助,用於辦理就業前準備活動、就業促進相關課程及���業促進相關活動。申請單位需於活動辦理前 30 日,檢具相關文件向勞工處提出申請,申請截止日為當年度 10 月 15 日。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縣依法許可設立,其章程或宗旨與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相關之身心障礙社福機構或團體;本縣依法許可設立,其宗旨與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相關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本縣依法籌組且三分之一以上會員為身心障礙者之工會
・每年每單位補助金額:最高 30,000 元
・就業前準備活動:辦理團體、研習、座談會、觀摩或參訪活動(觀摩或參訪活動 1 年以 1 次為限)
・就業促進相關課程:含就業適應及成長輔導與職業重建服務 2 類
・就業促進相關活動:辦理就業機會開發之巡迴、行銷或推廣等活動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辦理前 30 日,以公文檢具申請文件,向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年度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結束後 14 日內辦理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