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補助旨在提供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而接受職能復健服務的勞工,在完成復健後可申請津貼。申請人需檢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系統列印的職能復健服務完成證明,以及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向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津貼金額將依核定日數計算,並由受理申請單位核定發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而接受職能復健服務者;已完成職能復健服務並取得經醫事人員核章之證明者
・職能復健津貼:依核定日數發給,金額以受理申請單位核定為準
・申請方式: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發給金額以受理申請單位核定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