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補助

財經金融 彰化縣

【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內容簡介】

・彰化縣政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補助,旨在支持縣內庇護工場,為具有就業意願但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的身心障礙者提供長期就業支持。庇護工場需具備完善的商機評估、市場競爭力、長期經營策略及行銷計畫,並依法取得設立許可。補助項目包含庇護性就業服務方案的營運經費,以及成功轉銜庇護性就業者至一般或支持性就業職場的獎勵金,每轉銜 1 人可獲 10,000 元。此外,也補助專業及營運人員的人事費用,每服務 6 名庇護性就業者可申請 1 名專業人員。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庇護工場應做整體規劃,申請單一庇護性就業服務方案;方案須就「就業服務」及「經營管理」面向詳加規劃;每案庇護性就業者人數至少應為 6 人;應依法取得庇護工場設立許可;應具備完善的商機評估、市場競爭力,並能提出長期經營策略與行銷計畫;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涉及食品製造或銷售之庇護工場應投保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專業人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就業服務員等)應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建置「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完成認證審查;應每年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作業;應配合彰化縣政府之督導、考核、財務稽核、業務評鑑、勞動條件及行政作業等訪視,並參與就業或行銷相關活動
・不可申請:各項經費不得重複請領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款,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多元就業方案」
・庇護性就業服務方案補助:依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一般性補助項目及基準(採部分補助為原則)
・轉銜獎勵金:每人 10,000 元(成功轉銜庇護性就業者至支持性或一般性就業達 1 個月以上)
・專業人員及營運人員人事費補助:每服務 6 名庇護性就業者得申請 1 名(應優先申請 1 名就業服務員)
・庇護工場應依「庇護工場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進用庇護性就業者應注意事項」辦理;庇護工場僱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應每年辦理產能核薪 1 次,每 2 年應辦理 1 次工作能力評估;庇護工場每年至少應轉銜 1 名庇護性就業者至一般性或支持性就業職場;庇護工場專業及營運人員若為接受本府全額補助視為專職人員,該人員應全職於庇護工場工作,不得兼任其他職務;配合情形得作為下一年度補助之參考

【金額/折扣】

10,000元

【應備文件】

營運報表(延續案須附最近兩年,含庇護性就業者薪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產清冊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活動期間、申請方式、聯絡電話及地址。補助項目及額度依勞動部相關計畫基準,文案未詳列具體金額。

資料來源:https://labor.chcg.gov.tw/getFile.aspx?file_id=537365&file=2&type=2&did=2784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