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與第一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提供「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協助現職基金參與者應對結婚、生育、子女出國留學或急難等資金需求。此貸款申辦期限延長至 2026/12/31,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 0.675% 機動計息(目前為 2.395%)。貸款額度依用途不同,結婚及生育最高 500,000 元,急難及子女出國留學最高 1,000,000 元,且每月攤還本息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申請人須於事實發生前 2 個月或發生後 3 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合作銀行提出申請,並需無信用不良紀錄。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加本基金之現職人員;有發生本貸款四項指定用途事實(結婚、生育、子女出國留學或急難);於事實發生前 2 個月或發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不可申請:借款人及保證人有信用不良紀錄(包含使用票據有拒絕往來、退票或退票經註銷 1 次以上者);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繳付本金利息時;信用卡遭強制停卡者(年費未繳遭強制停卡者除外);因案停職、停薪者;民間借貸有不良紀錄者;受強制執行、假扣押、假處分或其他保全處分者;其他足以影響債權確保之虞者
・貸款總額度:無總額度之限制
・每人貸款額度:以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為限
・急難貸款:最高 1,000,000 元
・子女出國留學貸款:最高 1,000,000 元
・結婚貸款:最高 500,000 元
・生育貸款:最高 500,000 元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 0.675% 機動計息(目前利率為 2.395%)
・貸款年限:最高 5 年
・寬緩期:第 1 年僅支付利息,不償還本金
・申請方式:向第一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所屬之分支機構提出申貸,或洽本局財務組洽詢
・重要時間點:承辦銀行應於接獲申請後 1 個月內完成核貸並撥款
・借款人及保證人需自行負擔信用查詢費、房屋抵押之代書費、規費及設定費;提供不實資料者,承辦銀行得將其調整為該行一般貸款利率,並追溯其利息差額;保證方式可選擇覓妥 1 位符合資格之保證人,或提供自有不動產設定抵押作為擔保品
最高1,000,000元
2025/01/01 ~ 2026/12/31
借款申請書(依各承辦銀行規定)、機關出具之加入本基金證明書(有效期 1 個月)、結婚貸款:結婚喜帖或結婚證書、生育貸款:出生證明或其它可證明已懷孕待產之證明文件、子女出國留學:國外大專以上就讀學校之入學許可通知及簽證核准之證明文件、急難貸款:當地鄉鎮市公所以上之政府證明其所受到之天然災害程度及其急難之事實
電話:(02)8236-7300|地址:1162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
資料來源:https://www.fund.gov.tw/News_Content.aspx?n=377&sms=11726&s=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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