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農業部針對苗栗縣公館鄉、造橋鄉及頭屋鄉受115年4月上旬豪雨影響的農漁民,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此貸款旨在協助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減輕因天災造成的損失,並支持其復耕、復建或復養。貸款項目涵蓋食用番茄、洋香瓜、丹蔘等農作物,以及蜂箱和蜂群,提供最高每公頃37萬5千元或每箱/群3千/2千元的額度,貸款期限最長可達五年。申請人需在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年息為1.415%。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位於苗栗縣公館鄉、造橋鄉或頭屋鄉;因115年4月上旬豪雨造成農作物(食用番茄、洋香瓜、丹蔘)或蜂箱、蜂群受損
・不可申請: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6項所定情事者
・洋香瓜、食用番茄、丹蔘低利貸款:最高 375,000 元/公頃,貸款期限最長 5 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 2 年
・蜂箱低利貸款:最高 3,000 元/箱,貸款期限最長 5 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 2 年
・蜂群低利貸款:最高 2,000 元/群,貸款期限最長 5 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 2 年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 0.305% 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 1.415%)
・申請方式:申借農漁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檢附證明書及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個工作日者,得由案關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蜂箱、蜂群項目限已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
最高375,000元
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
電話:(02)2381-2991|地址:10021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服務時間:AM 8:30~PM 5:30
申請期間為相對日期,且分兩階段,故申請期間欄位填null。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6項所定情事未在頁面中列出具體內容。
資料來源:https://m.moa.gov.tw/DisasterHelp/Detail/3942?HelpCat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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