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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1-02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協助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解決生活困難,推出紓困貸款方案。符合資格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每人最高可申請 100,000 元貸款,貸款期間為 3 年,年利率為 2.165 %(機動調整)。申請人需具備勞保年資滿 15 年、無欠繳勞保費及滯納金,且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已繳清者。申請方式多元,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向土地銀行及其委託金融機構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 15 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 2026/01/02 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不可申請:已請領老年給付;已請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已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每人最高貸款金額 100,000 元,貸款期間 3 年,年息 2.165 %(機動調整),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 7 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辦理總額度:200 億元為原則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臨櫃申請、郵遞申請
・注意事項: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貸款核准者應於審核通過日起 30 日內完成開戶手續。

【金額/折扣】

1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5/12/15 ~ 2026/01/02;活動:自撥款日起 3 年

【應備文件】

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被保險人印章、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2 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存摺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委託親屬辦理者(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

【聯絡方式】

電話:(02)8995-6866|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服務時間:臨櫃申請為每上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止

資料來源: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OC03.aspx?datatype=etype&ecode=N00000&ecase=%e5%8b%9e%e5%8b%95%e4%bf%9d%201&eno=1140157872&edate=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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