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推出 114 年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旨在協助生活困難的勞保被保險人。符合資格者最高可申請 100,000 元貸款,貸款期間為 3 年,年利率為 2.165 %。申請人須參加勞保年資滿 15 年、無欠繳勞保費及滯納金,且未曾借貸或已繳清勞保紓困貸款。申請方式包含網路、臨櫃或郵遞,受理期間為 2024/12/26 至 2025/01/10。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 15 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 2025/01/10 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不可申請:已請領老年給付;已請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已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
・貸款額度:每人最高 100,000 元
・貸款期間:3 年
・貸款利率:年息 2.165 %(機動調整)
・還款方式:前 6 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 7 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申請方式:網路申請、臨櫃申請、郵遞申請
・重要時間點:貸款核准者應於審核通過日起 30 日內完成開戶手續
・注意事項: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 1 次,不得重複申請;逾貸款期間未足額清償者,其利息以貸款期間內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總和單利計算,年利率為契約屆滿時之公告利率加 1.25 %;被保險人於契約期間得提前償還本金及利息
100,000元
2024/12/26 ~ 2025/01/10
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被保險人印章、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2 份、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存摺、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委託親屬辦理者(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 份
服務時間:臨櫃申請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