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推動的社會工作類補助計畫,旨在支持民間機構團體在社會福利領域的專業發展與服務。本計畫提供經費,補助原住民地區、離島及偏遠地區的民間機構團體,用於支付社會工作人員的服務費、專業進修學分費,以及參與繼續教育課程的交通與住宿費用。申請單位需撰寫計畫書,經由地方政府社會處初審後,再送交衛生福利部進行複審。申請期間為每年 1 月底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民間機構團體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位於原住民地區;位於離島;位於偏遠地區
・辦理社會工作專業宣導、研習訓練等活動補助
・補助原住民地區、離島及偏遠地區民間機構團體社會工作員服務費
・補助民間機構團體工作人員專業進修學分費
・補助民間機構團體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課程交通費及住宿費
・申請方式:各單位撰寫方案向本府社會處提出申請,並上傳申請資料至系統,經本府初審後函送衛生福利部複審
・重要時間點:獲核定補助單位需於當年度 12 月 15 日前函送核銷資料
申請:即日起至 2025/01/31;活動:2025/01/01 ~ 2025/12/31
申請表(系統印出)、申請補助計畫書(附件三之一)、社工學歷證明或學分證明、在職證明或社工師執業執照、其他需要之文件(章程、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以上資料已上傳系統則免附)
本文件為補助標準作業流程圖,其中「114 年」標示於申請過程旁,故推斷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為 2025 年度。實際補助金額未於文案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