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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未滿 2 歲兒童的托育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凡將幼兒送托至與政府簽約的公共化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或居家托育人員,且每週送托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即可申請。補助金額依托育類型每月發放 7,000 元至 13,000 元,並針對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提供額外加碼,第二名以上子女也有加發。申請人需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親送至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所屬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亦可線上申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年齡未滿 2 歲的我國籍兒童;委託人之幼兒完成出生登記或戶籍登記;送托與政府簽約之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每週送托時數達 30 小時以上;未領取育兒津貼;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不可申請: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公共化托育補助:每月 7,000 元(自 2024/01/01 起)
・準公共托育補助:每月 13,000 元(自 2024/01/01 起)
・中低收入戶加發:每月 2,000 元
・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加發:每月 4,000 元
・第 2 名子女加發:每月 1,000 元
・第 3 名以上子女加發:每月 2,000 元
・實際支付之托育費用低於補助金額者:核實補助
・申請方式:親送至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所屬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可線上申辦
・注意事項: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金額/折扣】

最高13,000元

【期間】

2024/01/01 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申報表、詳細記事戶口名簿、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 2、3 名以上子女等)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_74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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