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助計畫旨在提升準公共托嬰中心的托育服務品質。符合資格的托嬰中心可申請設施設備費及營運費補助,總計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的獎助,分兩期核撥。申請單位需確保托育人員薪資符合規定,並提供勞健保、勞退證明及財務報表等相關文件以供審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固定薪資需符合標準:未滿 3 年 33,200 元、3 年至未滿 6 年 36,000 元、6 年以上 39,200 元;雇主應負擔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雇主應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費用;需提供前一年度最高收托人數及收托名冊;需提供當年度預算表及前一年度收支餘絀結算表(申請當年度成立者免附)
・設施設備費:98,000 元
・營運費:902,000 元
・總獎助金額:最高 1,000,000 元(分兩期核撥,第一期 700,000 元,第二期 300,0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主管機關審核
・注意事項:申請單位之會計與負責人不可為同一人
最高1,000,000元
領據、分期申請(核銷)表、薪資清冊、薪資匯款證明、員工簽收領據(無匯款證明者)、營運費差額清冊(採專案認定者需檢附)、勞、健保繳款證明、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退繳款證明、提繳名冊、當年度 1 月至 12 月預算表、前一年度收支餘絀結算表
頁面內容為申請表範例,實際補助辦法及申請期間未於頁面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