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獎助計畫旨在提升準公共托嬰中心的托育服務品質。計畫適用於 2025 年起新簽訂合作契約的準公共托嬰中心,主要獎助設施設備費用,並鼓勵中心提供符合標準的托育人員固定薪資。申請單位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核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準公共托嬰中心;適用於 2025 年起新簽訂合作契約者;托育人員固定薪資需達以下標準:未滿 3 年 33,200 元、3 年至未滿 6 年 36,200 元、6 年以上 39,200 元
・設施設備費:金額需經主管機關核定
・托育人員固定薪資獎助:未滿 3 年 33,200 元、3 年至未滿 6 年 36,200 元、6 年以上 39,2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主管機關審核
・注意事項:會計與負責人不可同一人
最高39,200元
申請資料、前一年度最高收托人數證明(簽約當年度成立者,檢附當年度最高收托人數)、收托名冊、薪資清冊(1 ~ 9 月)、薪資匯款證明(1 ~ 9 月)、員工簽收領據(無匯款證明者)、當年度 1 月至 12 月預算表、前一年度收支餘絀結算表(申請當年度成立者,無須檢附)、設施設備相關證明文件、領據
此文件為申請表範例,未提供完整獎助計畫細節,例如設施設備費的具體核定標準、主辦單位名稱、詳細申請流程及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