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推出「115 年澎湖縣宮廟小法傳習人才培育計畫」補助,旨在支持澎湖縣內登記立案的民間團體,如各宮廟或社區發展協會,推動小法傳習人才的培育。獲補助單位將依核定金額分兩期撥付經費,用於講師鐘點費、助教鐘點費、影像紀錄及雜支等項目。申請單位需於 2026/04/24 前,備妥申請表、計畫書、設備清冊及登記證明文件,親送或郵寄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計畫實施期程自核准日起至 2026/10/31 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澎湖縣民間立案團體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各宮廟;社區發展協會
・小法傳習人才培育計畫補助:依核定金額分兩期撥付
・講師鐘點費:600 元/時
・助教鐘點費:300 元/時
・影像紀錄費用:依計畫核定
・雜支:依計畫核定
・申請方式:函文親送或郵寄(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寄出後務必請來電確認)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何小姐收
・重要時間點:說明會舉辦時間/地點:2026/03/28 上午 10 時/文化局 3 樓第一會議室
・專款專用不得移挪其他用途使用,經查證與申請不符者,即撤銷申請並追繳款項;獲補助單位須配合參與本局聘請之訪視委員辦理訪視、檢核執行現況及相關成果發表活動;計畫執行中如有變更,應函送本局備查,始核撥經費;著作權屬於辦理單位,惟應供給本局及文化部作非營利之無限期使用及再授權使用;申請文件及計畫等經審查結果須補正者,應於十五天內補正,展延以一次為限
最高6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4/24;活動:自核准日起至 2026/10/31
申請表、小法傳習計畫、傳習設備清冊表(如無免附)、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
電話:06-9261141|地址:880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 230 號
此頁面為 PDF 內容,申請期間起始日「即日起」為文件發布日 2026/03/16。實際補助金額依核定計畫而定,非固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