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推出「115年澎湖縣宮廟小法傳習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補助,旨在支持澎湖縣內的民間立案團體(如宮廟、社區發展協會)傳承宮廟小法文化。本計畫提供經費補助,用於講師鐘點費、助教鐘點費、影像紀錄及雜支等項目,補助金額依核定計畫總經費分兩期撥付,每期撥付 50 %。申請單位需於 2026/04/24 前提交申請表、小法傳習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共同推廣在地文化資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澎湖縣民間立案團體(含各宮廟、社區發展協會)
・講師鐘點費:每小時 600 元
・助教鐘點費:每小時 300 元
・影像紀錄費用:依實際需求編列
・雜支:依實際需求編列
・補助金額:依核定計畫總經費撥付,分兩期撥款,每期撥付核定額度 50 %
・申請方式:函文親送或郵寄(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寄出後務必請來電確認)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何小姐收
・重要時間點:說明會舉辦時間為 2026/03/28 上午 10 時,地點為文化局 3 樓第一會議室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及計畫經審查須補正者,應於 15 天內補正,展延以 1 次為限。本局得成立審查小組召開審查會審查。優先補助條件包含具延續性、具教育推廣性、具系統性、具獨特性。獲補助單位須配合參與本局聘請之訪視委員辦理訪視、檢核執行現況及相關成果發表活動。計畫所得之成果資料著作權屬辦理單位,惟應供給本局及文化部作非營利之無限期使用及再授權使用。經費專款專用,不得移挪其他用途,經查證與申請不符者,即撤銷申請並追繳款項。
最高6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4/24;活動:自核准日起至 2026/10/31
申請表(附件1)、小法傳習計畫(附件2)、傳習設備清冊表(如無免附)、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
電話:06-9261141|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