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日間照顧服務獎助計畫,旨在鼓勵法人、團體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機構,開辦或擴充日間照顧服務,以建構在地化的長期照顧服務網絡。本計畫提供設施設備及材料費補助,日間照顧單位每家最高可獲 2,000,000 元,小規模多機能單位每家最高可獲 3,000,000 元。申請單位需備妥相關文件,經初審合格後參加現場簡報答詢,並須於取得獎助資格後一個月內提出籌設計畫,經費支用到 2025 年底。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法人附設:該法人;團體附設:代表人或管理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設立:校長
・日間照顧:4 家單位,每單位獎助 2,000,000 元為限
・小規模多機能:1 家單位,每單位獎助 3,000,000 元為限
・申請方式:備文親送或郵寄資料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地址: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 315 號 6 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經初審合格後需參加現場簡報答詢
・重要時間點:遴選產生單位應於一個月內提出籌設計畫,經費支用到 2025/12/31
・補助原則為受衛生福利部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之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補助者、經本市評估日照服務資源涵蓋值較低之行政區(南化區、大內區、柳營區、新市區、歸仁區、安南區、佳里區、關廟區、西港區、官田區、將軍區、六甲區、東山區、新化區、下營區、鹽水區、學甲區、北區、安定區、善化區)、服務對象為純失智者;單位所提之資格證明文件如有不實或偽造者,將取消其資格;獲得獎助之單位,一年內未特約並提供日照服務,需繳回全部獎助費;未滿 5 年歇業或終止服務,按未滿五年之月份比率繳回;取得優勝資格之單位,得於次年度申請交通車補助
最高3,000,000元
申請:2025/04/22 ~ 2025/05/06;活動:取得獎助資格起至 2025/12/31
法人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章程影本(章程應載明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決議申請附設機構籌設許可之會(社)員(代表)大會或董事會議紀錄(需註明附設機構之辦理縣市、行政區及服務項目)、主管機關同意其申請附設長照機構之核准函影本(限醫療法人或其他依法令規定應先取得法人主管機關許可者)、學校主管機關依私立學校法第五十條規定,同意其申請設立長照機構之核准函影本(限私立學校之校長者)、其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應載明辦理長期照顧服務,限公司或商號者)、負責人無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5 條各款規定之切結書正本、負責人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影本、服務計畫書(一式 8 份)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 315 號 6 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全案預算金額為 11,000,000 元。本局保留計畫經費刪減之權利,不足費用由優勝單位自籌。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5046&s=869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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