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雲林縣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長者,改善其自有或非自有房屋的居住環境。符合資格的長者可申請修繕費用補助。申請人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戶籍資料、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施工前照片、修繕工程估價單及切結書等文件。若申請修繕的房屋非申請人所有,則需額外提供租賃或借用契約書及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書,經審核通過後核發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現設籍雲林縣且實際居住雲林縣;確實居住於申請修繕處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不可申請:已於三年內接受相關補助;符合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各款情事
・修繕住屋補助:依個案評估核發,金額未明確列出
・申請方式:請向雲林縣政府或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需檢附同意書;修繕住宅完成後需提供申請人居住至少 1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