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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社會福利各項補助

綜合津貼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內容簡介】

・臺南市提供多項社會福利補助,協助設籍本市的居民。這些補助涵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以及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費用與托育養護費用。申請人需填寫申請調查表,提供戶籍、通訊、居住狀況、全家人口及收入等基本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案件由區公所受理並進行初審,部分項目經區公所核定,部分則需市府複核。補助金額與比例依各項福利規定及家庭經濟狀況核定。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南市;申請人及其家戶符合各項社會福利補助之資格認定標準;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6 倍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者,為列冊低收入戶;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者,年滿 30 歲(含)以上;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者,年滿 20 歲(含)以上且其父母一方年滿 65 歲(含)以上;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者,家中有 2 名(含)以上身心障礙者,且接受政府安置
・不可申請:已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已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已領取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已領取榮民院外就養金;已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已領取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已領取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已領取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已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已領取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扶助;已領取國民年金;已領取其他社會福利補助(依相關法規規定)
・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核定
・中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核定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月發放金額依核定標準
・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每月發放金額依核定標準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列冊低收入戶):戶全額補助 100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者):補助 85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者):補助 70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者):補助 60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4 倍以上未達 6 倍者):補助 35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中有 2 名(含)以上身心障礙者,接受政府安置,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者):補助 75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中有 2 名(含)以上身心障礙者,接受政府安置,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以上未達 3 倍者):補助 50 %
・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家中有 2 名(含)以上身心障礙者,接受政府安置,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3 倍以上未達 4 倍者):補助 25 %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注意事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等業務已授權由區公所核定,免送市府審核。申請人如不符其中補助項目資格,可轉申請其他補助或同時申請 2 項以上補助款。全家人口計算時,部分特定身分者不計入,詳見申請表說明。已領取其他社會福利補助者,可能影響本補助資格。

【應備文件】

指定匯款機構之存褶封面影本(申請生活津貼者)、財稅資料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各項補助的具體金額,僅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有列出補助比例。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為常態性受理。申請表上列出的「不計全家人口代號」為計算家庭總收入時的排除對象,非申請人資格排除條件。

資料來源:https://w3fs.taina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Tc3L3JlbGZpbGUvMTk0NzMvNDM3ODA5MS8yN2E3ZGFkZC02MGEwLTRhMzctYWE0OS1jYmE2MzhhZDAwYTEucGRm&n=MDIoNik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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