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育有未滿 2 歲兒童的家庭育兒津貼,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符合資格的家庭,每月可依子女排序領取 5,000 元至 7,000 元不等的津貼。申請對象為我國籍且已完成出生登記、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的未滿 2 歲兒童。申請方式可透過郵寄、親送至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於指定網站進行線上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為我國籍;兒童未滿 2 歲;兒童已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兒童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第 1 名子女:每人每月 5,000 元
・第 2 名子女:每人每月 6,000 元
・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 7,000 元
・申請方式:郵寄、親送至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之網站辦理線上申請 (https://twbaby.sfaa.gov.tw)
・重要時間點: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或文件備齊日 30 日內完成審核及撥款作業;兒童出生當年度提出申請,將追溯自出生月份起發放;未在兒童出生當年度提出申請,將追溯自申請當年度 1 月份起發放;兒童於每年 11/02 ~ 12/31 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則可以追溯自出生月份發放
・注意事項:兒童戶籍地變更時,請主動(配合)檢附遷入地地方政府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並通知鄉(鎮、市、區)公所進行補件;若同時變更申請人,也請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