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文化部為促進文化藝術發展,提供文化藝術事業及圖書出版品出版或進口者,申請營業稅減免及娛樂稅減徵的機會。此項福利適用於從事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文化藝術活動的事業,以及出版或進口圖書出版品的業者。申請者可透過線上系統,就其文化勞務或銷售收入部分,申請免徵營業稅。此外,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藝文活動將取消徵收娛樂稅,但營業稅減免仍需依規定申請。本系統提供案件申請與進度查詢等功能,方便業者辦理相關手續。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從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條有關之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活動的文化藝術事業;圖書出版品出版或進口者
・營業稅減免
・娛樂稅減徵(適用於 2026/05/22 前辦理之藝文活動)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辦理
・重要時間點:網站將於 2025/08/30 5:00 ~ 23:00 暫停服務
・注意事項:娛樂稅自 2026/05/22 起取消徵收,營業稅減免仍需依規定申請
活動企劃書(表演類)、展品清單(展覽類)、展場配置圖(展覽類)、影展類場次表(映演類)、分級證明(映演類)、拍品清單(拍賣類)、拍賣實績(拍賣類)、國外人士來臺演出相關文件(如勞動部核准文件、申請證明或外籍人士名冊)(表演類)、大陸地區人士來臺演出相關文件(如內政部核准文件、申請證明或大陸地區人士名冊)(表演類)、大陸地區古物來臺展覽相關文件(如文化部核准文件或申請文件)(展覽類)、國外地區中華古物來臺展覽相關文件(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申請文件)(展覽類)
電話:減免稅 - 表演、映演、展覽、拍賣類:02-8512 6000 #6515、6518;減免稅 - 圖書類:02-8512 6000 #6265;分離課稅:02-8512 6000 #6548;資訊系統操作諮詢:0923-879559李先生|地址: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F
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在文案中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taxapply.moc.gov.tw/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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